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泽普县第四幼儿园采购餐盘、保温桶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5236100462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可 18099559022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23 11:37 - 2025-05-28 20:00
采购单位:泽普县第四幼儿园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餐盘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餐盘收集车;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幼儿餐盘:304不锈钢、圆形、三空格;240个
2880.00
-
盛饭保温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饭盒/保温桶/保温提锅;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盛饭保温桶:304不锈钢材质,30L,内置三空格;10件
35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清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泽普县 波斯喀木乡 泽普县波斯喀木乡和谐大街北一巷00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单必须注明所投商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报价无效。应标商品必须响应招标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配置。必须支持正品验货。供货商报价钱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货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商品性能及功能,如不能达到采购要求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要求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询价结果确认
询价结果出来后预中标供货商一天内提供样品。采购单位对样品进行验收合格后确认询价结果并签订合同。如果预中标供货商所投标商品不满足招标要求,样品不合格或无法指定时间内提供样品,采购方有权取消结果,供货商需向采购方缴纳。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回。
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