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zzkxzb-2025-109
项目名称: 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污水处理站采购第三方运营服务(一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750000.00
最高限价: 1.96元/吨(本次采购采取单价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 对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两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日常运营与维护管理,包括支付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护、站区总体维护等(不含大件设备及MBR膜的更换)。出水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3/2171-2020)一级标准要求。#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为止,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12日, 8:30-12:00-12:00-17:5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09点00分
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依据国务院、省、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经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定交易类型,于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于【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操作而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 式在线全过程交易。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上报名,上传、加密、解密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
联系方式: 卢睿 0316-723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王燕琴 0311-68025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燕琴
电 话: 0311-68025343
项目编号: hbzzkxzb-2025-109
项目名称: 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污水处理站采购第三方运营服务(一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750000.00
最高限价: 1.96元/吨(本次采购采取单价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 对胜芳镇崔庄子村、石沟村两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日常运营与维护管理,包括支付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护、站区总体维护等(不含大件设备及MBR膜的更换)。出水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3/2171-2020)一级标准要求。#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为止,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12日, 8:30-12:00-12:00-17:5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09点00分
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依据国务院、省、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经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定交易类型,于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于【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操作而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 式在线全过程交易。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上报名,上传、加密、解密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
联系方式: 卢睿 0316-723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王燕琴 0311-68025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燕琴
电 话: 0311-680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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