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611568453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仲芳 13999856110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1 18:30 - 2025-06-16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亚标准化(新疆)研究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物业管理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1批
180100.00
-
买家留言: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按附件要求上传
附件: 2025年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物业管理费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采购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在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满足采购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自行提供认为有利于本次采购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
六、其他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物业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采购人的商业信息。
3. 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购买足额的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障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甚至提前终止合同。
5. 采购供应商应具备三年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7. 根据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要符合服务行业需求的人员配备,包含经验丰富程度,人员及团队的综合实力等,维修工具备高、低压电工证、水暖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安保人员具备安保证、消防监控证书,管理人员具备资质证书。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高新街街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