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2232500971001
项目名称: 滦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框架协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000000.00
最高限价: 0
采购需求: 为加强滦州市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管理,提高出行效率、节约经费开支和享受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服务,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进行公开征集。
  供应商选取: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110号令),本次入围供应商不超过14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二类)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至 2025年07月07日, 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远程解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30日09点00分
地点: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 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
联系方式: 杨剑 0315-712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
联系方式: 孙梦静 0315-7168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剑
电 话: 0315-712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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