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属单位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507116741143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鸣 13899909870
报价起止时间:2025-07-11 17:49 - 2025-07-16 20:00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地窝堡国际机场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安检机:按照《GB 15208.2-2018 微计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2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标准;金属探测门:设备需通过公安部检测中心按照GB 15210-2018标准检测,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采购人需求描述:1、采购安检机、金属探测门各5台,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上门及产品安装调试 2、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和原厂授权,并加盖设备制造商鲜章。;
次要参数要求:5套
140000.00
-
买家留言:产品质保三年。
附件: 乌鲁木齐市属单位设备采购.docx
乌鲁木齐市属单位设备采购产品参数.doc
响应附件要求:1、上传符合要求的(营业范围内,营业执照内必须有安保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上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上传证明文件(此公告发布7日内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和原厂授权书(加盖制造商鲜章)。
5、为保证产品质量需上传采购产品公安部检验报告或者省部级以上国家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
6、 参与招标企业需上传承诺函(祥见模板)。
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完成响应采购单位要求,如果无法履行中标企业义务和满足所有服务相关条款,导致采购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同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此项目所有损失赔偿金,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制裁。
XXXXX公司(盖章)
时间: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迎宾路街道 迎宾路1341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地窝堡国际机场分局
送货备注: 产品需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