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LY-2025-ZCCS019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崇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崇礼区城区长青路延长线路灯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00000.00
最高限价: 3410141.94
采购需求: 对崇礼区长青路延长线公路1800米两侧、富民街两侧、三中街、永安街等地段安装节能路灯,共计安装约138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至 2025年07月25日, 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1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31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价差额累进制计算,即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1.0 %收取,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按照0.7 %收取,累加计费。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联系贷款。 (9)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崇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崇礼区西湾子镇北新街
联系方式: 仲海鹏 0313-472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2号前屯新天地小区3号楼5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 陈海英 0313-588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海英
电 话: 0313-588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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