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拉直沟乡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鸿鹏竞磋(工程)2025-025
项目名称: 哈拉直沟乡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90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一: 1602000.00元 包二: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 哈拉直沟乡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02000.00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 哈拉直沟乡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00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包一:120日历日;包二: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许可证;
6、信用要求:
(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2: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许可证;
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标项2】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相应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尚家村
联系方式:0972-8397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号麒麟花园南门三层
联系方式:19897010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9897010390
附件信息:
25.2M
44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