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盖州市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一批)的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认证工作的通知》(营财采函〔2021〕18号)要求,现将盖州市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一批)拟采购进口设备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的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一、公示采购内容

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内窥镜二条

二、申请原因、理由

盖州市中心医院根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要求,为了加强呼吸科专科建设,需开展内镜下检查、治疗及取活检等治疗项目,需购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二条。申请购买进口设备理由:盖州市中心医院拟采购的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是配合科室现有进口设备奥林巴斯CV-290主机使用,此设备只兼容奥林巴斯品牌的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其他品牌的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无法连接此设备使用。

三、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公示采购项目均已通过行业专家论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 王岩

联系电话:0417-7651391

             盖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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