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6202509152996532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彬 13779029168
报价起止时间:2025-09-15 17:00 - 2025-09-18 20:00
采购单位:精河县教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装修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施工、维修、装修等项目所用产品、设备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产品认证证书等。;采购需求: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竟价相关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二期)》采购需求、核心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报价含运费、安装调试、发票税费等费用。如对项目竞价要求及技术参数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次要参数要求:1项
484800.00
-
买家留言: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竟价相关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二期)》采购需求、核心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报价含运费、安装调试、发票税费等费用。如对项目竞价要求及技术参数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附件: 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二期维修清单.xlsx
投标响应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竟价相关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二期)》采购需求、核心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报价含运费、安装调试、发票税费等费用。如对项目竞价要求及技术参数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精河县教育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或自然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工程质量质保服务承诺书,具体写明质保期限,质保内容;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等证明材料,若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不得投标(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诚信及相关承诺函;
⑥供应商资质、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符合国家相应要求的能力;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维修及安装,如无法按工期交付使用,施工方需承担相应责任;提供近三年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⑦其他条件
■提供施工、维修、装修等项目所用产品、设备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产品认证证书等;不提供视为所用产品设备不符合规定标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报价,对以上响应要求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