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辽宁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对采购需求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辽宁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标的
|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备注 |
| 1 | 新生儿无创呼吸机 | 1 | 20.00 | 用于新生儿无创呼吸 |
| 2 | 脑电测量系统 | 1 | 40.00 | 用于新生儿的脑电监测 |
| 3 | 新生儿监护仪 | 2 | 3.00 | 用于新生儿血氧饱和度及心率的监测 |
| 4 | 加压冷热敷仪 | 1 | 3.80 | 用于儿童物理降温 |
| 5 | 感统训练系统 | 1 | 20.00 | 用于存在感觉统合失调或感官功能发展不足的患儿 |
| 6 | 言语语言数字康复训练系统 | 1 | 30.00 | 用于言语、语言问题的儿童 |
| 7 | 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 1 | 29.00 | 用于所有儿童基础筛查与监测、行为与喂养问题 |
| 8 | 全胸多频震荡排痰机 | 2 | 3.50 | 用于辅助排出呼吸道分泌物 |
| 9 | 雾化工位套装 | 12 | 0.60 | 用于雾化吸入治疗 |
| 10 | 新生儿便携血氧仪 | 1 | 0.50 | 用于快速监测血氧饱和度 |
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7:00
四、意见反馈方式
参与意见反馈的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及《采购需求反馈意见》,并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将加盖公章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反馈意见》及相关资料等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征求意见单位电子邮箱。
供应商可以对单独某个设备提出反馈意见,也可以对多个设备提出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后,征求意见单位将针对各位供应商提供的反馈意见进行咨询、调查、论证,如需进一步咨询会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供应商。
本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五、征求意见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61号
征求意见联系人:刘先生
征求意见联系方式:15841893655
征求意见邮箱:liaoningzhuozhu@163.com
附件1: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附件2: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
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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