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XCS20250101
项目名称: 平山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50000.00
最高限价: 650000
采购需求: 负责公安局保洁、食堂等服务工作。#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形式,详见磋商文件);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 2025年11月05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磋商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参与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
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参与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 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山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平山县平山镇钢城路2号
联系方式: 李跃忠 0311-82907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平山县冶河东路98号
联系方式: 张红丽 0311-82937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红丽
电 话: 0311-82937052
项目编号: PSXCS20250101
项目名称: 平山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50000.00
最高限价: 650000
采购需求: 负责公安局保洁、食堂等服务工作。#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形式,详见磋商文件);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 2025年11月05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磋商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参与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09点15分
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参与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 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山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平山县平山镇钢城路2号
联系方式: 李跃忠 0311-82907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平山县冶河东路98号
联系方式: 张红丽 0311-82937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红丽
电 话: 0311-8293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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