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QZC-2025074
项目名称: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果蔬精深加工和食品产业延链补链创新发展示范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844000.00
最高限价: 6844000.00
采购需求: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果蔬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改造生产5000吨果蔬加工生产线两条,其中多层烘干设备1套,多层与单层连接烘干设备1套等详见设备清单。#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6日至 2025年11月12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收费金额为按照成交金额累加收取,即100万元(含)以下按照1.5%收取,100万至500万元按照1.1%收取,500万至700万元按照0.8%收取;(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五)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六)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七)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九)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到相关合作银行办理贷款。(十)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广安街北侧气象局西侧
联系方式: 杨永亮 0313-7927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鑫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凤凰城小区(北区)4号楼2单元102-01号
联系方式: 陈鑫 0313-562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鑫
电 话: 0313-562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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