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江南、石井、沿丰街道绿化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丰满区江南、石井、沿丰街道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吉市政办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吉林市丰满区江南、石井、沿丰街道绿化提升项目,恒山东路、江湾大桥桥头、世纪大饭店前侧绿地、税务小区、石井沟派出所旁绿地、地质家园小区大门两侧绿地的绿化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江南、石井、沿丰街道区域内。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招标范围:恒山东路、江湾大桥桥头、世纪大饭店前侧绿地、税务小区、石井沟派出所旁绿地、地质家园小区大门两侧绿地的绿化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号】、【吉建招()号】及【吉建招()号】文件要求。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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