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给水、热力)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水、热力)设计招标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经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供水加压泵站和换热站各一座,新建给水管线-长,新建供热管道-长;
.招标范围: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审核取得初步设计批复;②出具设计施工图及工程概算并通过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③出具设计变更、竣工图及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等;
.建设地点:桦甸市;
.设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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