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四标段)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化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审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建设地点:敦化市城区内。 . 工程概况:敦化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四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控制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年-年)财务综合情况良好。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号、号、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至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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