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具体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内容 数量 单位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小东坑钨矿区万吨/年矿山工程射线智能矿石分选机采购项目 射线智能矿石分选机 包含射线智能矿石分选机主机、振动给料机、电气控制柜等 套 具体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生产同类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有销售同类设备能力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生产或代理的品牌必须具有射线智能矿石分选机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等不影响合同真实性的重要内容,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依据的,则必须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所投的同类设备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事故承诺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专项承诺,如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按否决标处理。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年月日至年 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登录交易平台后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或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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