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已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年至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里程长度不少于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养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注:.不包括联合体业绩;.如所提供的一个养护工程业绩涵盖多个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其单项工程累计里程长度总和能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即可。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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