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条公里以上新(改扩)建一级公路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深化方案研究设计等。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截图中不能体现业绩中的技术等级、里程长度等关键内容,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未正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附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在各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按级信用对待)。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