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东乡区山塘水库灌区建设项目已由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乡区山塘水库灌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东发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城乡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本标段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乡区各乡镇场。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抚州市东乡区山塘水库灌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座重点山塘除险加固,估算投资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标段划分:一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业主验收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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