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已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海发改社发函〔〕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北角.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共查验场地 平方米、海关业务用房 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包含室外道路、蓄车场、应急查扣车场&;配套服务中心&;邮快件处理中心场坪工程等)。.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招标控制价:.元。.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的规范标准。. 应用技术:应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市新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允许非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与其在我市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我市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成同 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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