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南部县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部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2〕57号、南发改〔2022〕29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南部县发展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四川南部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面积10万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建给排水管网12公里、强弱电管网3公里,新建园区道路3公里、智能停车场2个(新增停车位500个,充电桩100个)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4 计划工期: 24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35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0-10 房屋建筑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和高级工程招标工程师(提供带二维码可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拟任项目人员(4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所有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2.按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公开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系统代理人员栏截图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必要证明文件);5.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数量提供资料,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且资料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6.项目人员中应配备电子招投标、法律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证明文件);7.代理机构业绩、人员、场地条件等应满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040-2021)和相关条例等规定(提供必要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    2022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  2022年11月17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四川南部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址:           

        编:                

     人:   魏先生         

        话:   0817-5566588    

        真:              

                    

                 2022年11月1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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