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工程() 补充公告 一、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工程()(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二、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落款只有成员一,如果是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可否自行添加成员二的落款? 答:可以。 三、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与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②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和盖章外······”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前····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与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点”和《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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