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岘塬镇刘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街道)
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岘塬镇刘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街道)经永发改审〔〕号实施方案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永靖县岘塬镇刘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街道)
.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永靖县岘塬镇
.资金来源:县级自筹资金
.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
.建设内容:建筑改造:外立面白色乳胶漆粉刷.㎡,饰面砖勒脚.㎡,檐口.,水泥雕㎡,墙面装饰浮雕㎡,墙面装饰造型㎡;围墙改造:外立面白色乳胶漆粉刷.㎡,饰面砖勒脚.㎡,小青瓦坡檐口.;水泥雕㎡,墙面装饰浮雕㎡,墙面装饰造型㎡;大门改造:大门清漆刷漆㎡,门柱饰面砖贴砖㎡,平屋顶挂瓦.㎡;公共区域提升:透水砖.㎡,花园墙(高.).,石桌凳套,景观小品组。(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标段划分:/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机械员人、造价员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财务要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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