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备案。以台发改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 .工程规模: 工程:新建条日处理垃圾量为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包括台/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回收锅炉、台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装置等,形成年处理垃圾.万吨的处理能力,总用地面积㎡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监理
施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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