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村改造项目城市设计深化工作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村改造项目城市设计深化工作服务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过去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报名的设计机构为境内设计机构的,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报名的设计机构为境外设计机构,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并与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在新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出台前,以原有规划资质作为参考,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包含境外单位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单位,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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