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西二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西二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项人员不得兼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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