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 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工贸﹝202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建设资金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略阳县金家河镇;

      2.2工程规模:对金家河流域2段河道(金家河镇集镇段、天台村段)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面积约8950㎡。对金家河镇8个村组混合排污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粪池9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长约6642米,其中DN300主管2281米,DN200支管1636米,DN100入户管2725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82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1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73541dlx59u4su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73541dlx59u4su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1、截污纳管工程。对金家河镇 3个村组混合排污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粪池 3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长 2595 米,管道采用增强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其中DN300主管820米,DN200支管680米,DN100入户管1095米。2、生态修复工程。对金家河流域 2段河道KO+000~K0+190、 K0+350~K0+850(金家河镇集镇段、天台村段)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进行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生态护岸修复改造、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和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具体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 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1、截污纳管工程。对金家河镇 5个村组混合排污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粪池 6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长4047米,管道采用增强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其中DN300主管1461米,DN200支管956米,DN100入户管1630米。2、生态修复工程。对金家河流域 1段河道K3+280~K3+463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进行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生态护岸修复改造、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和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具体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

    3.4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8申请人最多只可参与本项目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9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针对于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120日00时00分至2024125日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120日00时00分起至202412500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21093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 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因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略阳县中学路原住院部后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三爻村长丰园小区I区1幢C单元11层1110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916-4822215 电话: 0916-8819887
邮编: / 邮编: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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