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胜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寻甸县胜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0.0% 自筹 2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714.51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2-08 10: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备注: | 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1.2其他要求:无。 2.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 经办人: | 胡艳 |
办公电话: | 0871-626641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露 |
办公电话: | 0871-63551130 | 移动电话: | 1570693194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133001001 |
标段名称: | 寻甸县胜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2-1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6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4.51881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原址向下游平移70m重建,拆除原水闸上部结构,新建管理房、配备相应的启闭设备、增加观测设施等项目组成。水闸工程由左岸边墙上游连接段、铺盖段、闸室段、消力池段、海漫段、防冲槽段组成,全长86.09m。其中上游连接段及铺盖段长20m,闸室段长13m,分5孔布置,每孔净宽 5.0m,闸孔总净宽 25.0m,边墩厚1.05m,中墩厚1.5m,缝墩厚2.12m,水面宽度为31.62m。消力池段长20m,海漫段长30m,防冲槽段长3.09m。管理所由水闸中控室、办公室、宿舍及柴油发电机房等组成,建筑面积为94m²。具体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为主,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寻甸县仁德街道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未要求。 |
其他: | (1)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7)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附相关承诺)。 (8)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附相关承诺)。 (9)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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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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