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资环〔202315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年限2030年,污水处理能力为1.0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处置方式。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二期工程新建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除臭生物滤池各1座,均按1.0m3/d规模建设;中间提升泵房按1.5m3/d规模建设;高效沉淀池、污泥斜板浓缩池、液体药库按3.0m3/d规模建设;配套实施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泵房及鼓风机房等设备扩容工程;新增一路10KV电源外线、并对现状10KV电源外线增容;以及环境边坡及土石方工程、厂区管网及公用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18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地质勘察(如发包人需进行超前钻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地形图,若不能满足地勘要求需要补测的,由承包人自行测量,保证提供合格的地勘成果,费用不另计取);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电源外线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电源外线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BIM文件设计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工期为80日历天;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详细成果资料提交时间详下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勘察方案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

2

勘察成果资料

8

通过审查合格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内

3

抗震专项论证报告

5

按渝建【2011721

要求编制

初设审查前

4

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按审查部门要求

按审查部门要求

按审查部门要求

5

初步设计文件(最终成果)

6

建筑鸟瞰图、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及概算(满足初设批复要求的设计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内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源外线施工图)(最终成果)

10

施工图设计图纸(满足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0天内

7

结构设计计算书

2

/

与土建施工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8

技术规格书及要求

4

土建、设备施工技术要求

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

9

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比较报告

2

含经济部分

同施设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10

BIM设计文件

2

交付成果深度达到标准应为DBJ50/T-283-2018规定的CL300等级,且满足施工单位后续深化设计要求

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

11

以上归档资料电子版

U盘及光盘各一份

文件格式

/

12

RTK图根控制点

3个及以上

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单位进场时,向施工单位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投标人在 2019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不含提标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规模0.75m3/d及以上(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扩建类别的,则该业绩不包含原有业绩规模,即该业绩必须为一次性扩建0.75m3/d及以上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18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2-2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07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4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人:
高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67772183 联系电话: 023-6770684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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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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