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第三方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第三方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45.0% 贷款 55.0%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现有0.5 万立方米/天处理量污水厂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及扩建,扩建后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 1.0 万 立方米/天,同时配套改造设备及管网等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23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612545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董智
办公电话: 0873-62995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航
办公电话: 0873-6181841 移动电话: 1388758441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127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第三方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4 09:00
开标地点: 弥勒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159.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竣工图编制、改造内容的调试及试运行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①、②、③项中任意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工程设计业务。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 3.6.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结构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 3.6.2施工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资质承揽范围内的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注:新成立企业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至今的企业) 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资质承揽范围内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注:新成立企业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至今的企业)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2-21 12:06:2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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