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色达县色柯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色达县色柯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甘发改(2023)5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3)5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色达县色柯镇。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库容123.14万立方米IV等小(1)型水库一座,引水干管19076米及大坝、溢洪道、取(放空)水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建成后,新增灌面1.21万亩,改善灌面0.5万亩,解决色柯镇6个村的供水问题。2.3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工程测量、初勘、详勘等工作和内容)、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配合完成相应成果文件的审查工作,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本项目其他联合体投标。④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327 1000,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7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话:0836-2833450

真:0836-2833450

电子邮件:/

址:康定市光明路9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

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19号

邮编:626600

联系人:苟老师

电话:0836-8522126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17号10栋4层1号

邮编:610045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8-8692820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40228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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