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筠连县经开区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筠连县经开区经济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筠发改固【2023】154号)、《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四川筠连县经开区经济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名称的批复》(筠发改固〔2023〕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筠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3】154号)、(筠发改固〔2023〕1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筠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筠连经开区
  2.3.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约12万平方米、周转用房约2.4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2.95万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4.计划总工期:24个月。
  2.5.项目总投资:60897.72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融资。
  2.7.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8.2.施工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在4个亿(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厂房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在4个亿(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厂房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须为设计本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该资质的认定以各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来确定资质范围)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1 00:00 至 2024-03-07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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