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峨眉山市中心城区-绥山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 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中心城区-绥山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1-511181-04-01-437335】FGQB-00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市恒益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市恒益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1-511181-04-01-437335】FGQB-00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峨眉山市中心城区绥山镇片区(东至金顶北路,南至峨眉河,西至城北8 号市政道路,北至润峨眉小区)。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市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建设、风貌改造、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金额约1.76亿元。

2.3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市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建设、风貌改造、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含估算及概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投资估算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范围、职责分工;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相关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02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3月25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峨眉山市恒益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西路 888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3-54708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栋10层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67698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2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1 / 3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511181-04-01-437335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