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江县云顶镇茶叶产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云顶镇茶叶产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12-511922-04-01-876577】FGQB-042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云顶茶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云顶茶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12-511922-04-01-876577】FGQB-042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江县云顶镇云顶茶村。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 1 栋现代化茶叶生产加工车间,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2044 平方米;厂区配套附属工程等。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02日 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江县云顶茶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云顶镇黑潭街道303号

 邮    编: 635600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187827651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吉瑞三路1幢4单元11层111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28-625243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3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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