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 施工项目(重新公告) . 招标条件 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号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已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东交港许字【】号批准,发包人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招标人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和规模 东和集团粮食储备库配套码头工程位于如东县双甸镇,江海河航道右岸,高庄桥下游约 .~.处。项目建设地点为南通市如东原双甸镇砖瓦厂(双甸镇泊元村 组)。港区依托江海河五级航道,水路向南可通向如泰运河。 本工程拟采用顺岸凹入式布置形式在江海河东侧建设个吨级散粮装卸泊位及个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占用规划港口岸线长度,护岸及翼墙结构长度为 .。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万/。 建安费约万元。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即-标段(重新公告),实施内容主要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陆域形成、道路堆场、水工建筑物、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给水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约个月(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验收交工后年。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按交通部颁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评定,交工质量合格。 .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 .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和处罚。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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