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镇太达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洱镇太达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总投资87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08 23:59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879-3231440。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龙柯燃
办公电话: 0879-320252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胡荩
办公电话: 13577999961 移动电话: 1357799996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400118001001
标段名称: 宁洱镇太达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9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宁洱)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总承包: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3)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 (5)配合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办理及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宁洱县宁洱镇太达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二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须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设计和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业绩要求: 不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根据成立时间如实提供,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可提供会计报表(无须经审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2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宁洱镇太达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稿.pdf2024-04-08 15:55: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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