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88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16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0871-65747384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88-5164702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 月 16日9:00至2024年4 月2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服务热线:0871-65385648、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经办人: 季雪俊
办公电话: 1368876112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莹
办公电话: 13320410707 移动电话: 1332041070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400118001001
标段名称: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2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08 09:00
开标地点: 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工程勘查设计部分要求: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 ②施工部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③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施工之前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资质类别为评估和勘查设计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或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可和勘查、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水工环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 (2)勘查、设计负责人(可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 (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为水工环地质、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业绩要求: /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15 11:46:2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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