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建设规模: 拟建设处理能力30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期),用地面积约59800㎡,建筑面积11300㎡,新建排水管道近期污水管DN800长1.0KM;尾水管DN1200长4.4KM,管道沿东升路道路敷设,拟建排污口位于龙川江右岸,按管线宽度5米操作面,管线需占用40.5亩的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约为41052.12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为3327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为25412.15万元,设计费约为693.78万元,设备费暂估为7169.5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19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878-339582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曌松
办公电话: 18788542783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雪健
办公电话: 15288534965 移动电话: 152885349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188001001
标段名称: 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3 09:30
开标地点: 楚雄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275.4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室外景观和绿化)并取得专项审查意见,出具审图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竣工图的审核;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必要时需要对原场地进去复核和采集等服务工作,具体以工作范围及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配合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设备: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购。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下列两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提供登记结果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设计方近三年(2020年至今)必须承担过(验收或在建)2个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设计业绩或污水管网铺设长度超过5KM的设计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网站截图(网址应清晰可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要求:施工方近三年(2020年至今)必须承担过(验收或在建)2个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业绩或污水管网铺设长度超过5KM的管网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网站截图(网址应清晰可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 1.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提供近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2.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建筑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3)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13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18 18:22:0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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