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庄镇大庄村,建设内容包括:(1)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村民活动中心400平方米,旅游公厕1座6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500平方米,“仙鹤稻花”主题文化广场560平方米。(2)和美村庄提升改造:改造提升村庄主干道470米,民居特色风貌提升改造8500平方米,完善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600米,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路灯90盏、配水管网改造600米)。项目总用地约10亩,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38.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24 2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0878-771252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健平
办公电话: 15288589537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工
办公电话: 15887511108 移动电话: 158875111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200001001
标段名称: 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6 08:30
开标地点: 双柏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3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3年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3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2.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 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等负责人必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建筑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2)拟配备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16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2024-04-24 16:55: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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