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边坡段落坡顶防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边坡段落坡顶外侧设置波形护栏,涉及高边坡总长度约.。 .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即施工-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对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边坡段落坡顶外侧设置波形护栏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个月,以实际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约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年月日(含)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接过已完类似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综合工程中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合同造价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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