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棠区青田户外运动中心(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海棠区青田户外运动中心(一期)施工已由以〔〕第期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三亚市海棠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亚海棠区青田户外运动中心(一期)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亚海棠区青田户外运动中心(一期)施工:
. 建设地点: 三亚市海棠区青田风情小镇内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为两个户外标准篮球场、两个户外排球场以及排水沟、挡土墙等。工期:日历天;
.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 招标控制价(元): .
.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应用技术: 不应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海棠区青田户外运动中心(一期)施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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