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年东新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年东新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东农〔〕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方市年东新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方市年东新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东方市东河镇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亩,灌溉工程(硬化灌溉渠道共条,总长.;新建灌溉管道条,总长.);排水工程(硬化排水沟共条,总长.);田间道路(修建田间道路共条,总长.);配套建筑物座。 .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 招标控制价(元): . . 质量要求: 合格 . 应用技术: 不应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市年东新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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