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以乐发审研字()号、乐发审概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龙栖湾旅游度假区。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地下式建设方式,近期(至年)处理规模为³/,远期(至年)处理规模达到³/;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污水压力管,污水压力管,污水压力管。主要建设内容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设备以及配套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 .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控制价(元): .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应用技术: 不应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