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2024]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新时代大道北侧、民康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规划建设1#楼为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2层;2#楼为地上7层,集办公、图书、文创销售、现代物流配送、中小学课后服务及劳动实践课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完成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11台(其中乘客电梯7台,载货电梯2台,室内扶梯2台);

      2.3 项目总投资额:18094.0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标段编号: E6109613546tmtvs99y8001;标段类型: 货物;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不分级);

3.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①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不分级);②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③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不分级);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预审申请;

3.6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7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 年10月25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11月01日00 时 00 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 09时00分 ,地点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陕西》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一致。

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5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8.6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8.7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审会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大街94号 地址: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人: 王洪彬 联系人: 唐淼
电话: 13509156572 电话: 15591840903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安康育才路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号: 26720201040005590 账号: 611301072013000059267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