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交易编号 ZFCGYG-XY-2024-16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 1399378396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8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08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1-08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001 ZFCGYG-XY-2024-16 货物类 311800.0

    公告内容

    •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采购,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竞价。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编号:ZFCGYG-XY-2024-16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项目

      、招标内容:侦查办案中心采购设备一批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31.18万元

      七、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4)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投标参与方式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投标人于2024年110609002024年110809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4 11  08 09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 11  08 1200分。

      2、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十一、投标人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投标报价须知: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并上传投标报价单。投标人按照要求以总金额投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中标后将报价清单、成交通知书附在合同之后。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三、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单位请于20241112前将与网络上传报价一致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纸质版装订成册1份)送至采购人处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14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937-6302019

       

                                                           

                                              20241106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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