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50%+自筹25%+国有资金(银行贷款)2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最终以设计批复面积为准。

序号县域镇名堆存场名称面积(亩)利用方向复垦方向 第一标段     1横州市新福镇1#堆存场382.9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横州市新福镇17#堆存场480.5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横州市新福镇5#堆存场296.9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横州市新福镇2#堆存场428.2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5横州市新福镇16#堆存场299.0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横州市新福镇19#堆存场(含加高)500.0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7横州市新福镇4-1#堆存场327.0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8横州市新福镇2#临时道路10.4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9横州市新福镇7#临时道路13.9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0横州市新福镇8#临时道路33.3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1横州市新福镇SM-4#临时道路31.9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2横州市新福镇SM-5#临时道路32.9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3钦北区青塘镇QBZZ-0373.1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4钦北区青塘镇QBZZ-0438.2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5钦北区青塘镇QBZZ-0524.5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6钦北区平吉镇QBZZ-09-1149.6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7钦北区平吉镇QBZZ-09-236.0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8钦北区青塘镇QBZZ-01-114.8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9钦北区青塘镇、平吉镇QBZZ-01-2121.3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0钦北区青塘镇QBZZ-07(仅钦北、钦南段)309.6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1钦北区青塘镇LSJC-57-1(仅钦北、钦南段)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2钦北区青塘镇LSJC-57-2(仅钦北、钦南段)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3钦北区青塘镇QBZZ-06-1201.4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4钦北区青塘镇QBZZ-06-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5钦北区青塘镇03路施工便道9.7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6钦北区青塘镇三工区沿江路施工便道129.2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7钦北区青塘镇06路施工便道25.1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8钦北区青塘镇09路施工便道51.0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9钦北区青塘镇01路施工便道42.5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0钦北区青塘镇QBZZ-06之间施工便道0.3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1钦北区青塘镇LSJC-57-1、LSJC-57-2、QBZZ-07合并堆存场施工便道9.7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2钦北区青塘镇QBZZ-01-1施工便道6.1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3钦北区平吉镇QBZZ-10-1845.4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4钦北区平吉镇QBZZ-10-2403.1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5钦北区平吉镇QBZZ-10-1(1)施工便道41.2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6钦北区平吉镇QBZZ-10-1(2)施工便道19.6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7钦北区平吉镇QBGT-09428.9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8钦北区平吉镇QBGT-09施工便道19.1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9钦北区平吉镇QBZZ11-3746.56园区回填林地40钦北区平吉镇QBZZ13554.90园区回填林地41钦北区平吉镇QBZZ12-2312.20园区回填林地42钦北区平吉镇QBZZ-16418.20园区回填林地43钦北区平吉镇QBGH-01-1887.90园区回填林地44钦北区平吉镇QBZZ-17236.27园区回填林地45钦北区平吉镇HD10-6161.03园区回填林地46钦北区平吉镇QBGH-01-2562.48园区回填林地47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5BD-HD13-1#45.21园区回填林地48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5BD-HD13-3#36.11园区回填林地49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5BD-HD13-2#115.89园区回填园地50钦北区平吉镇QBGH-01-1施工便道115.79园区回填园地51钦北区平吉镇QBZZ-16施工便道11.88园区回填园地52钦北区平吉镇QBZZ-17施工便道16.99园区回填园地53钦北区平吉镇、久隆镇QBGH-01-2施工便道39.49园区回填园地小计9998.85 第二标段     1灵山县陆屋镇LSKK-06107.5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灵山县沙坪镇42#370.6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灵山县沙坪镇44#147.1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灵山县沙坪镇LSJC-10(3)363.1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5灵山县沙坪镇LSJC-10(4)219.4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灵山县沙坪镇LSJC-10(5)196.3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7灵山县沙坪镇、太平镇LSJC-061640.8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8灵山县沙坪镇LSJC-07219.4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9灵山县沙坪镇LSJC-10(6)236.0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0灵山县沙坪镇LSJC-10(1)559.0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1灵山县沙坪镇LSJC-01(3)500.7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2灵山县旧州镇、沙坪镇LSGT-26堆存场1223.9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3灵山县旧州镇、沙坪镇LSGT-27堆存场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4灵山县旧州镇白木冲堆存场221.4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5灵山县旧州镇LSGT-34堆存场297.8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6灵山县旧州镇、沙坪镇尖岭堆存场356.0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7灵山县旧州镇邱屋堆存场204.0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8灵山县旧州镇63#418.7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9灵山县旧州镇HD4-XZ01498.7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0灵山县旧州镇LSGT-36(1)151.1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1灵山县陆屋镇QS01堆存场432.7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2灵山县含LSGT-52(先导一期)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3灵山县陆屋镇新光农场3堆存场233.7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4灵山县陆屋镇LSGH12-2941.8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5灵山县陆屋镇LSGT-56-1860.5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6灵山县陆屋镇LSGT-56-2176.5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7灵山县陆屋镇QBZZ-07(仅灵山段)457.8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8灵山县陆屋镇LSJC-57-1(仅灵山段)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9灵山县陆屋镇LSJC-57-2(仅灵山段)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0灵山县沙坪镇LSJC-01(3)施工便道37.5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1灵山县沙坪镇LSJC-10(3)施工便道12.4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2灵山县沙坪镇LSJC-10(5)施工便道142.6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3灵山县沙坪镇LSJC-10(6)施工便道21.2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4灵山县沙坪镇42#施工便道20.7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5灵山县沙坪镇44#施工便道1.1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6灵山县沙坪镇LSJC-07施工便道3.5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7灵山县沙坪镇LSJC-06施工便道-1208.7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8灵山县旧州镇尖岭堆存场施工便道26.99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9灵山县旧州镇63#施工便道16.74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0灵山县旧州镇HD4-XZ01堆存场施工便道3.38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1灵山县旧州镇LSGT-36(1)施工便道6.7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2灵山县陆屋镇LSGH12-2施工便道4.6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3灵山县陆屋镇新光农场3堆存场施工便道16.7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4灵山县旧州镇、陆屋镇QS01施工便道319.75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5灵山县陆屋镇56路施工便道38.2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6灵山县旧州镇白木冲堆存场施工便道50.5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7灵山县沙坪镇LSJC-10(1)施工便道20.62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8灵山县沙坪镇LSGH-01堆存场469.39园区回填林地49灵山县旧州镇、沙坪镇LSGT-25#堆存场667.91园区回填林地50灵山县陆屋镇QS04堆存场379.12园区回填园地51灵山县陆屋镇LSGH-09334.09园区回填园地52灵山县陆屋镇QS05堆存场240.55园区回填园地53灵山县陆屋镇ZLK#堆存场200.00园区回填园地54灵山县沙坪镇SM-8#临时道路15.60园区回填园地55灵山县旧州镇LSGT-25#堆存场施工便道6.35园区回填园地56灵山县陆屋镇QS04堆存场施工便道3.93园区回填园地57灵山县陆屋镇LSGH-09施工便道2.60园区回填园地58灵山县陆屋镇QS05堆存场施工便道4.26园区回填园地59灵山县沙坪镇、旧州镇SP-02#堆存场549.3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0灵山县旧州镇大岭村2028.93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1灵山县旧州镇LSGT-36(2)441.1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2灵山县陆屋镇、旧州镇76#堆存场(含LSGT-48)3163.6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3灵山县陆屋镇78-1#堆存场389.8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4灵山县陆屋镇78-2#堆存场456.6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小计21041.40 第三标段     1钦南区久隆镇QNGT-02(含QNGT-02扩01)520.0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2钦南区久隆镇QNGT-05542.25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3钦南区久隆镇QNGT-02施工便道8.55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4钦南区久隆镇QNGT-05施工便道40.3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5钦南区久隆镇、水东街道办QNZZ-02(先导一期)545.37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6钦南区久隆镇、水东街道办QZGT-07(先导一期)1158.6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7钦南区久隆镇QNGT-07593.9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8钦南区久隆镇QNGT-08584.2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9钦南区久隆镇、水东街道办4#堆存场255.81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0钦南区水东街道办QNZZ-02施工便道151.00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1钦南区水东街道办QNZZ-02施工便道221.76山谷(沟)抬填造地耕地12钦南区沙埠镇5BD-9#施工便道50.74园区回填园地13钦南区大番坡镇5BD-3A、3B连通道路64.40园区回填园地14钦南区尖山街道5BD-1C#施工便道18.48园区回填园地15钦南区沙埠镇5BD-HD13-4#36.54园区回填园地16钦南区沙埠镇5BD-HD13-5#162.27园区回填园地17钦南区沙埠镇5BD-7#8#(包含7#8#中间地块)431.14园区回填园地18钦南区沙埠镇5BD-9#82.76园区回填园地19钦南区尖山街道5BD-HD15-3#(矿坑池塘)85.41园区回填园地20钦南区文峰街道办5BD-4#(包含补充地块)167.13园区回填园地21钦南区尖山街道5BD-HD14-4#(虾虾乐)120.96园区回填园地22钦南区沙埠镇5BD-HD14-7#(大埠头村)129.08园区回填园地23钦南区沙埠镇5BD-HD14-8#(党校横山头村)381.66园区回填园地24钦南区大番坡镇5BD-HD15-4#、10#(大番坡堆存场)567.32园区回填园地25钦南区沙埠镇5BD-HD15-12#71.05园区回填园地26钦南区尖山街道5BD-1C#(14标)219.10园区回填园地27钦南区尖山街道5BD-1C#(15标)1193.08园区回填园地28钦南区大番坡镇5BD-3A#265.89园区回填园地29钦南区大番坡镇5BD-3B#(含扩增)762.34园区回填园地30钦南区大番坡镇5BD-3B#扩增园区回填园地31钦南区沙埠镇5BD-HD15-1#园区回填园地32钦南区沙埠镇5BD-HD15-2#园区回填园地33钦南区沙埠镇东岸消纳场园区回填园地34钦南区尖山街道西岸消纳场园区回填园地35钦南区大番坡镇沙井桥东岸堆存场228.49园区回填园地小计9359.65第一、二、三标段总计40399.90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及钦州市灵山县、钦北区和钦南区。

2.3建设规模:平陆运河始于西江干流西津库区南宁横州市平塘江口,跨沙坪河与钦江支流旧州江分水岭,经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沿钦江干流南下进入北部湾钦州港海域,全长约 135公里,按内河I级航道标准建设,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设有马道、企石、青年三个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为双线船闸,预留三线船闸建设条件。总体线路划分成5个区段,分别为沙坪河段、分水岭段、钦江干流段、钦江城区段和入海口近海段航道。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项目技术服务围绕平陆运河建设,涉及到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包括山谷回填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内容为土地复垦项目拍照举证、坡度图更新、地形图测量、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含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等项目开工前期服务工作。

2.4服务期:3年,具体服务期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复垦方向为耕地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堆存场进行拍照举证、地形图测量、坡度图更新、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含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等前期技术服务工作。

①地形图测量:进行1:1000地形测量,航拍制作正射影像图。

②拍照举证:复垦方案批复后按相关补充耕地指标报备入库政策完成外业拍照,并进行报备。

③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含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完成土壤采样及检测、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报告、图册和预算等(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平台区土地复垦设计部分、边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设计部分)。完成实施方案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

④坡度图更新:更新项目耕地的坡度级别。

2)复垦方向为园地的部分(含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完成土壤采样及检测、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报告、图册和预算等(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平台区土地复垦设计部分、边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设计部分)。指导施工、完成实施方案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

3)复垦方向为林地的部分(含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编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包括现状调查与评估、恢复总体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和图件。指导施工、完成实施方案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设计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或村庄规划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和设计或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或临时用地复垦或表土剥离或国土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技术服务工作,以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经业主或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3.3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交通运输部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4 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或农学相关专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2人):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或农学相关专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其他人员要求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注: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指土地管理、土地工程与技术、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等;

农学相关专业:如农业经济等;

林业相关专业:如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植物学、生态学、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经理等;

水利相关专业:如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水利管理等。(以下类同)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在同标段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8 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异议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34楼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三楼314室邮编:530021邮编:530029联系人:王女士联系人:黄元、韦旋馨电话:0771-5630003电话:0771-2115873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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