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 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原文 现文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 元。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 暂列金额为元, 暂估价为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元, 暂列金额为. 元, 暂估价为. 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计取)。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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