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广场项目游泳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广场项目游泳馆(二次招标)以万行政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广场项目游泳馆(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广场项目游泳馆(二次招标): . 建设地点: 万宁市万城镇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项目用地面积为 ㎡,位于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一体育广场项目场区内。拟新建栋游泳馆,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地下建筑面积为 .㎡。同时配套建设地上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景观小品及环卫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监控工程等。 .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招标控制价(元): . . 质量要求: 合格 . 应用技术: 不应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宁市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广场项目游泳馆(二次招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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