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调整计划》的通知(长城乡联字〔〕号)批准建设,出资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监理 工程建设内容:()南环城路:工程起点南湖中街,工程终点黑嘴桥,本次设计道路全长 米。 ()前进大街:工程起点崇信路,工程终点南四环桥,道路全长 米。()东岭南街(自由大路-卫星路)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为南北方向的城市次干路。本次工程起点自由大路,工程终点卫星路,道路全长.米。 .最高投标限价:元。 .本项目特点:因受交通条件影响,部分路段施工时间紧,且多有夜间施工。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计划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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