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红梅镇民主村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红梅镇民主村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红梅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红梅镇民主村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改建道路条,总长度.,总铺装面积为.㎡,其中:沥青混凝土路.㎡,水泥混凝土路.㎡,道路罩面.㎡;改建园区硬化分装场地面积.㎡;改建水渠.,浆砌石排水沟.;污水管网管,管,检查井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项目地点:梅河口市红梅镇民主村;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外省入吉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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